
最近在公安局实习,所以可以上公安网看看,这是内部网站,只有在公安局里才能看到。
每每看到杨佳袭警的案件,心里都有种别样的滋味。
我现在在公安局实习,并非是警察,我对于警察这个职业也并非有好感。因此,我可以负责任的说,我是处于公平的角度考虑这个问题的!
为什么杨佳要这么做呢?
通过媒体报到以及杨佳的自述,我们清楚,就是因为他上访无效造成的(可以这么理解),但是难道这样就足以杀人吗?
为什么部分网友会赞扬,甚至褒奖杨佳,称其为“侠士”,难道杀警察的就是侠义之士吗?
其实这两个问题可以放到一起回答。
之所以会发生这样的事情,我们的执法部门是应该考虑一下了。国家将行政权授予执法机关,其是为了管理和服务百姓。但是在当前的社会下,滥用职权,鱼肉百姓的执法人员却是很多。他们在用国家赋予他们的权力来侵犯国家赋予人民的权利。
权力是来源于权利,服务于权利,受制于权利的,但是在目前中国的国情,权利似乎永远的比权力低级,在握有权力的人的眼中,普通百姓的权利是一文不值的。虽然我国在不断的加快法制建设,但是在推进行政执法与行政诉讼方面,确实还有几分欠缺。在中国,民告官的成功案例并不多,中国这个上千年封建统治的国家里,似乎人们早已养成了“忍”的习性,面对强权,似乎只能低下高昂的头颅,而其实很多事实告诉我们,这就是中国的现状,你必须这么做!即便有少数的案例,赢了官司,可是又有几个人能拿到理想的赔偿?《国家赔偿法》是94年颁布,95年实施的,在这十几年里,中国经济告诉发展,中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,行政处罚对人民的处罚在不断增加,但是,对于国家的“处罚”,国家应尽的赔偿义务,却没有对等的增加。
这是中国面对的问题,这也是老百姓深恶痛绝的一些问题。因此,当杨佳袭警之后,人们似乎觉得自己的曾经受的不公的怨气也在这个时候释放,因此赋予杨佳以“水浒英雄”般的待遇。但是这些冷酷无情的人们,你们又没有想过,梁山好汉杀的都是贪官污吏,无恶不做的混蛋,而杨佳杀的呢?却是手无寸铁的民警!他们是坏人吗?他们做错什么了吗?在没有证据之前,谁也不能说他们是否犯过错误,更不能剥夺他们的生命权!警察都是坏人吗?在大灾大难面前,他们也是重要的一支队伍!抗震救灾中,无数次出现他们的身影,难道那些警察们不是英雄吗?
有些人质疑,为什么这么多警察无法制服一个如此“侠义”的暴徒呢?主要是太突然了,根本就不可能有准备。我中午是在公安局里的,我想对于这个问题我是很有发言权的。中午民警们基本都是在休息,或者在忙于办公,何况对于公安局这种只有出大案才出警的机关来说,他们从未考虑过会出现这样的情况,因为即便有人对于公安执法不满,大多也就是冲击一下派出所,谁会疯了一样的冲击公安局呢?但是杨佳却证明了一个道理---林子大了,什么鸟都有!他在最薄弱的时间,杀了几名手无寸铁的警察,这是侠义之士的举动吗?希望那些幸灾乐祸,不知廉耻的网友用自己脖子上长的那个所谓的脑子想想!
总之,这是一场悲剧。这些警察倒在了杨佳的刀下,但是深层的,他们更是这个社会,中国政治法制的牺牲品。当依法严惩凶手杨佳的同时,国家更应该考虑的是,如何树立起政府的威信!


